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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

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简章

 

一、申请条件

1、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,且取得学位后工作满三年者;

2、具有专科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,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,经申请也可报读,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,学员完成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,由学校颁发“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”(加盖湖北师范大学的钢印、红印、校长印)。

二、报名手续

1、申请人必须持本人学位证书、毕业证书、身份证及单位同意申请硕士学位的介绍信原件与复印件两份;

2、填写“湖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”两份,并交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四张及同底电子照片;

320089月以前毕业人员需在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”对学位证书及毕业文凭进行认证并打印认证证书,未经认证后果自负;

三、学科专业、学位和申请学位条件

1、学科专业:教育学、数学、化学、光学工程、中国语言文学等五大学科三十多个专业方向;

2、学位: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,可在学位网查询;

3、学完规定课程,考试合格者颁发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;

4、具有本科学历、取得学士学位三年,修满全部12门课程成绩合格(跨学科、专业申请须补修所申请专业本科主干课程3-5门),且参加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英语(或俄语、日语)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成绩合格者(初次考试不合格者可连考四年,学校组织有经验的专职教授进行考前辅导),即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;通过论文答辩,即可申请硕士学位。

四、收费标准

1、证书审核费、成果认证费、学位审查费150/人;

2、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费用包括学位课程学习、异地办班管理、论文指导、评阅与答辩、学位审核及管理等费用;

3、申请学位费用总计18000元(包括学位课程学习、论文指导评阅与答辩、学位审核及管理等费用);异地办班场地及管理等费用由各合作单位根据情况收取。

4、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所必须的书籍资料、实验及材料消耗另行收费,据实收取;参加英语和学科综合统考费用在网上自行支付。

五、毕业待遇

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与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一致,可在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”查询,并在晋级、评职称、出国留学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,可以申请博士学位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、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论文、论著等必须真实有效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申请资格;

2、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,不再申请硕士学位,须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,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。

 

招生热线:0871-65102198   65103198   手机:18788492840(王老师)  15911609055(王老师)  15025167927(杨老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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